廣東上半年查處直銷違規和直企涉傳案件13件
發布: 2014-11-10 15:19:07 作者: 佚名 來源: 中國消費者報

記者近日從廣東省工商局了解到,2013年,注冊地在廣東的11家直銷企業全國經營總額達到513.6億元,同比增長了32.3%。然而,全年有關直銷、傳銷的消費者投訴舉報僅159件,占全部消費者投訴舉報總量不足1%。全年未發生因直銷引起的產品質量、重大消費糾紛以及其他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事件。
據了解,廣東直銷行業穩定健康發展,源于廣東省工商局主動適應政府職能轉變,在全面履行直銷市場監管職責的基礎上,多措并舉積極構建“政府監管、企業自律、社會監督”的直銷市場監管體系。
規范監管職責體系
廣東省工商局對日常監管職責做出明確劃分,省局、注冊地工商局主要負責對直銷企業的總部以及省級分公司的監管,要求直銷企業定期通報情況,同時召開座談會,約見企業負責人進行宏觀指導。地市級工商局主要負責對直銷企業分支機構進行監管,開展具體行政指導工作。縣級工商局及工商所則主要負責對企業服務網點、經銷商的日常監管,定期巡查,收集信息、宣傳教育及處理消費糾紛、舉報等。
同時,對直銷違規案件辦案權限做出明確界定。省工商局或注冊地工商局對直銷企業總部和省級分支機構進行監管,地市級工商局對其他分支機構做出評價查處。縣級工商部門則對直銷員及經銷商監管,工商所不單獨查處直銷違法案件。
構建自律導向機制
廣東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為了促進企業規范發展,該局還探索構建了“政策引導、行政指導、教育督導“的自律導向機制。
首先,該局積極爭取國家工商總局對廣東直銷企業發展的支持。其次,通過舉辦直銷企業座談會、日常走訪、約見企業負責人等措施,綜合運用建議、提醒、告誡、公示等行政指導方式,及時糾正直銷企業不規范經營行為。據悉,在今年直銷市場檢查中,該省對直銷企業發出警示、提示共99次,對直銷企業制定整改措施35項。另外,該局還建立了直銷違法行為通報機制。省內工商部門查處的案件,向涉案企業進行個案通報,省外查處的涉及該省直銷企業的案件,由省工商局統一公開通報。
此外,該局還組織全省直銷企業簽訂直銷行業自律公約,建立全省直銷行業聯席會議制度,推動直銷企業規范經營。
強化監督制約機制
廣東省工商局擬定了《廣東直銷培訓管理指導性意見》,對直銷培訓的內涵、外延進行了明確,建立提前報備、現場監督、規模限制的管理制度。規定未獲得廣東省內直銷許可的直銷企業一律不允許在廣東進行會議、培訓等直銷活動。
該局還制定了《廣東省規范直銷企業經銷商經營行為指導性意見》,對直銷企業經銷商的經營資質和場所進行明確規定,對直銷企業經銷商“打擦邊球”的現象進行界定,對直銷企業和經銷商間的責任進行劃分。
在規范制度的同時,廣東省工商局還把查處案件作為直銷監管的“硬手段”。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傳銷以及嚴重違規直銷行為,廣東省各級工商部門堅決依法查處,通過查處一宗案件,規范一家企業,警示整個行業。
據了解,今年上半年,廣東省工商系統查處直銷違規和直銷企業涉傳案件13件,罰沒132.96萬元。
營造社會監督環境
為了讓更多人了解直銷和傳銷的不同之處,自覺遠離傳銷,廣東省工商局多措并舉營造直銷行業社會監督環境。一是通過工商機關官方微博、微信、網站等新媒體平臺,結合宣傳專欄、舉辦咨詢會等常規宣傳形式,普及直銷法律法規知識,為直銷企業的發展掃除認識誤區;二是通過設立直銷咨詢、舉報電話郵箱、實施舉報獎勵辦法、引入媒體監督和直銷企業公開承諾等活動,建立對直銷企業、直銷員、經銷商的社會監督體系;三是與酒店、賓館、會議場所等經營者、管理者簽訂防控協議,建立重點場所、重點區域的監控機制。
此外,該省還聯合教育部門組織全省大專院校學生簽訂不參與傳銷、直銷活動保證書,并制定對在校學生參與傳銷以及直銷活動的教育處罰措施。
建設信用評價體系
據介紹,為了營造公開透明的直銷監管環境,增強監管效能,廣東省工商局針對每次直銷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對問題直銷企業發出書面的行政建議、行政警示或行政告誡書,并將有關問題在直銷行業聯席會議上進行公開通報。對于日常舉報較多或違規情節較嚴重的直銷企業,省工商局將通報全省并進行嚴管。該局還把直銷企業的自查整改報告及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工商部門查處的直銷違規典型案件以及相關工作數據通過網站對外公示,并督促直銷企業及時地進行信息披露和報備。
同時,利用全省企業信用信息平臺,建立直銷企業信用評價體系。該局將研究制定直銷監管評價制度,從多個方面對直銷企業自律規范情況進行評價,評價結果將作為直銷企業的誠信參考。
據了解,該局還充分發揮全省直銷行業聯席會議以及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強化社會共治,推動直銷經營主體自我約束,誠信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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